江西省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近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消防救援总队七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在2019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基础上,结合江西实际,充分吸收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后联合印发的,旨在通过加强协作,综合采用行政、刑事和经济手段对于涉安全生产犯罪行为予以综合惩治。
细化标准形成程序闭环
《办法》包括总则、日常执法中的案件移送、事故调查中的案件办理、证据收集、协作和监督、附则等六章四十八条。适用于本省各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包含应急管理厅(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强令违章冒险作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危险物品肇事案件等九大类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衔接工作。
《办法》细化了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和移送标准,规定了“同级移送、同级配合、不重复受理”的案件移送原则,并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办理案件移送、指定移送、跨行政区域案件移送、配合等内容,及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告知程序进行规定。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可操作性,还制作了《案件移送审批表》《案件移送书》等6个格式文本,增强办理程序的规范性。总体上,形成了案件移送、立案、立案监督、逮捕、起诉、审判的程序“闭环”。
发生事故应通知公安机关派员调查
《办法》规定,事故发生后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此举有利于及时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线索,搜集相关证据,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在证据收集方面,《办法》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各类证据材料的获取、固定、保存等过程进行了细化规定,并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日常执法检查、事故调查过程相衔接,确保证据收集与使用的合法性。
《办法》在协作机制中还加入监督内容。包括上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下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对于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应移送而未移送、应立案而未立案、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移送等情况,分别规定了监督机制,还就社会公众对有上述情况的举报作出规定。同时,《办法》要求各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移送的案件,报同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 07-26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
近年来,我国始终把安全生产目标放在首要地位。对各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不段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新的法律法规,及修订。针对安全生产法
- 06-11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提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省内通办”服务的通知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提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合格证制证“省内通办”服务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
- 03-28南昌市开展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暨履职培训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要求及《南昌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守法
- 02-26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当前全国安全
- 01-21江西省2020年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及总结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了2020年1月至11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保持“双下降”,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共经历26次自然灾
- 12-102020-2021年安全生产会议
12月6日上午,全国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 09-12南昌市青山湖组织危化品企业培训
为进一步推动危化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增强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实现对《危化品导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生
- 09-11省应急厅副厅长汪少舟督导调研我市消防安全工作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汪少舟率省厅工贸处处长叶春生、省消防总队法工处副处长夏成华来我市就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导调
- 08-30南昌电工证报名去哪里
南昌电工证报名培训就到南昌尚百艺职业培训学校,学校常年开设特种作业证培训班,开设课程有低压电工,高压电工 ,焊工,高处作业,电力电缆,
- 08-24南昌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8月22日晚8时,我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晓军,市长黄喜忠重要批示精神,部署当前高温、雷电、暴雨等季节性各类不安